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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名副其实的强省

1999-06-1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朱振国 我有话说

素有“耕读传家,重教兴学”传统的浙江省,近年来以发展教育做为浙江振兴的“奠基工程”和“希望工程”。全省上下以强烈的忧患意识、时代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来发展教育,较早树立起了“重视教育就是重视浙江未来”的共识,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,政以兴教为本,民以支教为荣的局面。

作为全国较发达的省份之一,浙江省在发展教育上实现了若干方面的领先:1997年通过了国家“双基”总验收,成为全国第三个通过验收的省份,“双基”质量名列全国前茅;1996年率先统筹解决民办教师,成为全国第一个无民办教师的省份;浙江还是全国社会力量办学数量最多的省份。

浙江省委、省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。

早在1993年就提出“科教兴省”的战略目标,制订了加快科技进步和优先发展教育的一系列规划和政策措施。1994年重点实施“9761”工程,即到1997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,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;帮助贫困地区建设好100所初中,全省建设好100所重点高中,100所示范性职业学校,100所示范性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,100个高校重点学科和100所省级文明学校。1998年又成立了由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,以加强对全省科学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,同时建立健全发展教育的责任制。从1994年起至今,省政府每年把省教委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单位,各地也相继建立了政府发展教育的目标责任制。

浙江省努力调整财政支出,优先安排教育经费,财政预算内投入基本做到了“三个增长”,同时,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,采取有效措施,认真做好农村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工作。1998年全省共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17.27亿元。从1997年开始,全省还开征了高等教育费。近年来,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长,1998年达到144.96亿元,比1995年增加64.75亿元,年平均递增21.8%。同时,全省初步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法律体系,开展了大规模、持续、分层次的普法宣传活动,使依法治教观念深入人心,从而为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法制环境。

大力推进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。

随着双基目标的提前实现,浙江省把工作的重点向更高层次发展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较快,目前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已由1992年的37.4%,提高到目前的60.7%,提前两年实现了“九五”规划目标,同时建成了一批骨干示范学校;高等教育稳步发展。全省现有普通高校32所,在校生11.35万人,比1992年增加5.13万人,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不断加强,学科水平日益提高,现有博士点109个、硕士点263个,博士后流动站29个。国家理科人才培养基地5个,文科基地2个,工科基地3个,国家级重点学科13个,省级重点学科26个,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,国家开放实验室1个,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,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;成人教育取得较大发展。全省有成人中专151所,在校生10.8万人。乡镇普遍建立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,年培训人数达500万余人次。职工教育年参加培训人数达129万人,全员培训率提高到36.4%。

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,鼓励社会力量办学。

浙江省委、省政府以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和提高教育质量,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,有利于满足社会的教育需求为根本标准,大胆实验,积极探索,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措施。到1998年底,全省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有1万余个,约占全国社会力量办学总数的1/5,其中各级各类学校1488所,在校生近60万人。办学范围涉及幼儿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领域,办学形式多种多样。去年年底省里出台了《关于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》,允许企业用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,与其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,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予以返回,全额用以办学;允许以股份形式筹措办学资金;允许学生家庭以适当形式参与学校建设;允许学校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;允许学校建设用地按公益事业用地办理,并予以优先安排。这些政策的出台,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好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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